学校顺利通过“浙江省文明单位”复评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8-03-06浏览次数:1169

  近日,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《关于公布浙江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复评结果的通报》,我校顺利通过此次浙江省文明单位复评。

  我校自2009年被授予“浙江省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以来,高度重视两个文明建设,把切实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作为学校的重要任务来抓,将精神文明建设与高校党建工作、特色办学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、软硬件建设、文化校园建设等相结合,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文明创建工作,取得显著成效。

  接下来,学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按照省委“建设文化高地、文明高地”的要求,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,为实现我省“两个高水平”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(宣传部)